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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2)学期开展本科课程同行评价的通知

2024-04-08 08:54: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本科教学单位:


课堂教学是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是本科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健全课程评价机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持续开展本科课程同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开展课程同行评价,旨在以立德树人为核心,促进教师教学交流,发现教师教学中的优缺点,推广成功的教学经验,改进教学中的不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评价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把质量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建设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

二、评价范围

全日制本科第一类课程(正式课程)。

三、组织实施

1.本科学院以专业为单位,公共课部门以课程为单位做好本学期同行评价的计划与安排,于2024年4月18日前提交《本科课程同行评价计划表》(附件1)至scnuzlk@scnu.edu.cn。每学期每个专业或公共课单位需对不少于3门课程开展同行评价,每门列入同行评价的课程不少于2位教师分别进行听课。

2.听课教师应提前了解课程教学大纲,授课对象和课程基本信息。听课过程认真、客观填写《本科课程同行评价记录表》(附件2),听课结束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填写评价信息,并将记录表交至本单位进行存档,每学期第16周完成此项工作。《本科课程同行评价记录表》及教务系统中每项课程评价指标的打分区间在0-100分,各项指标得分加权之和为课程最终评分。评价结果一经提交不可修改,请谨慎操作。

3.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教研室主任、研究所主任等)是课程同行评价的责任人,对课程同行评价进行审定与跟进,并保留听课记录和跟进记录。

4.各本科学院、公共课部门每学年至少组织1次同行评价的交流,对听课过程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诊断和沟通指导。对新教师和教学效果有待改进的教师,教学单位加强指导与帮助。

5.各本科学院、公共课部门每学期第18周前做好本单位同行评价记录表纸质归档并进行扫描留存,确保可以随时调阅,学校也将随机进行抽查。学院填写《本科课程同行评价归档汇总表》(附件3),于每学期末将电子版发至邮箱scnuzlk@scnu.edu.cn。

四、工作要求

1.同行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评价、教学项目申报、教学奖励的参考。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做好组织工作,使广大教师明确同行评价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正确对待同行评价工作,确保评价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2.各教学单位应充分发挥教学名师、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一线教师的力量,做好每学期课程同行评价安排,使同行评价课程逐步覆盖不同性质和类型的课程,促进同行交流,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

1.   本科课程同行评价计划表

附件1 我校本科课程同行评价计划表.docx

2.    本科课程同行评价记录表

附件2 我校本科课程同行评价记录表.docx

3.    本科课程同行评价归档汇总表

附件3 我校本科课程同行评价归档汇总表.docx


 


本科生院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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