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我校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教材作为人才培养关键要素的重要作用,着力破解教材体系建设规划性不强、内容陈旧、更新迭代速度慢等问题,加快建设体现时代精神、融汇产学共识、凸显数字赋能、具有学校特色的教材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我校教材建设管理办法》(华师〔2023〕8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思想性与学术性统一原则。鼓励申报融入课程思政、反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符合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反映国际科研和生产最新进展、融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入真实产业案例和典型解决方案的,坚持思想性、系统性、科学性、生动性、先进性相统一的教材。
(二)新编与修订相结合原则。鼓励申报深化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建设的及满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需求的特色教材,同时鼓励使用面广、使用量大、影响力大的各类获奖教材的转型升级、更新迭代。
(三)体系化建设原则。鼓励申报具有省级以上一流课程基础的,科教融汇和产教融合的,高水平教材编写团队编写的,具有体系化的优质教学资源库的教材。
(四)重点突出原则。重点支持基于学科知识图谱、融合数字资源满足知识点推理和挖掘需求、能支持个性化学习和学习数据分析的新形态的教材。
二、立项名额和申报限额
本次拟立项建设不超过10种教材。各单位限报3种,参加学校评审。
三、申报条件
(一)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确保于2024年6月31日前完成专业核心教材编写、知识图谱构建及相关资源建设工作,正式出版。
(二)没有在建未结题教材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主编负责制
项目实行主编负责制。主编负责教材建设项目的整体规划和实施,按《我校教材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完成对教
材的审读和审核,由相关出版社出具证明材料。
(二)结题形式
以出版社正式出版作为结题形式。
(三)专项经费支持
学校对批准立项的教材,每本给予3万元经费支持,分期拨付,第一期拨付60%,以推进教材的出版。获得资助的教材出版时需在书中使用华师LOGO并标注“我校教材建设基金资助”字样。教材出版后,需交样书5本至教务处作为结题验收申报材料,教务处再拨付剩余的40%经费。如获学校立项,建议学院给予配套经费支持,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支持学院有配套经费支持的教材。
五、材料提交
请学院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3年9月5日前将(附件1)一式3份、(附件2)一式1份,书稿或书稿光盘1份,出版社出版协议复印件及其他支撑佐证材料一式1份交到学院214教管办,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请各单位于2023年9月12日前将《我校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一式3份、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书稿或书稿光盘1份,出版社出版协议复印件及其他支撑佐证材料一式1份交教务处教研科(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同质电子版发gw_scnujyk@m.scnu.edu.cn。
联系人:谢锦霞;联系电话:85217673。
附件:1.我校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表
2.我校教材建设基金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