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推荐广州理工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提交《广州理工学院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于2023年4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30005432@qq.com。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理工学院人事处关于商请推荐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专家的函》,广州理工学院拟充实和完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委托我校推荐相关学科(专业)专家入库,请各单位按有关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教师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荐学科类别和人数
序号 | 学科类别 | 职称 | 人数 |
1 | 教育学类 | 教授 | 2 |
2 | 汉语言文学类 | 教授 | 2 |
3 | 心理学类 | 教授 | 2 |
4 | 师范类 | 教授 | 2 |
5 | 音乐类 | 教授 | 2 |
6 | 舞蹈类 | 教授 | 2 |
7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教授 | 2 |
8 | 思想政治教育类 | 教授 | 1 |
9 | 计算机类 | 正高级实验师/高级实验师 | 2 |
10 | 图书资料类 | 研究馆员 | 2 |
11 | 图书资料类 | 副研究馆员/馆员 | 2 |
二、推荐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2.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3.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4.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取得教授职称3年以上或正高级实验师职称1年以上或高级实验师职称3年以上或研究馆员职称1年以上或副研究馆员职称1年以上或馆员职称3年以上。
5.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三、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专家提交《广州理工学院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由学院汇总后打印加盖学院公章,于2023年4月28日前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不接受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经二级单位统一推荐);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及Excel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推荐广州理工学院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逾期视为无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麦源升
联系电话:020-85211059
联系邮箱:gw_szk@m.scnu.edu.cn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附件:广州理工学院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文件下载:附件:广州理工学院职称评审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