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普通类、学术专长计划类和退役士兵专项类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华师[2021]67号),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体要求
各单位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开展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和推荐人才;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须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须进一步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二、名额分配
教育部推免名额现暂未下达,按往年惯例,预计9月初下达。为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突出改革导向,完善综合选拔遴选机制,支持卓越人才、创新人才培养,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满足国家重点发展领域相关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学校设置了若干专项计划,按专项计划名额和学院名额两部分统筹分配推免名额。各类推免名额待教育部下达后方可确定。
三、申请条件
所有参加推免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品学兼优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委培生、定向生)。除此之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普通类
1.入校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内。所有课程(不包含公共选修课)无不及格或重修记录。
2.非英语、翻译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或雅思不低于 6.0 分,或托福不低于 90 分。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专业学生的英语水平如未达上述要求,须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且须获得省级以上专业竞赛奖励,竞赛性质和级别由学院确定。
(二)学术专长计划类
不受绩点、分数及排名限制,但需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且原则上有2名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本学科专业教授书面分别推荐。各学院限推荐1人。
(三)退役士兵专项类
1.入学后或保留入学资格参军入伍,退役复学后完成学业。
2.入校在读期间所有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排名在同届同专业前50%内。
3.服役期间获得团级以上优秀士兵、嘉奖及以上奖励。
四、计分方法
(一)普通类
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按综合排名择优选拔。综合得分由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不计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成绩)、奖励加分两部分构成,以专业成绩占 80%,奖励加分占 20%,计入综合得分,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遴选推荐。
(二) 学术专长计划类、退役士兵专项类
各学院按普通类实行百分制的综合计分法推荐到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答辩通过后方可获推荐资格。答辩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励加分
奖励加分分五类:论文作品类、课题类、专业竞赛类、专利类、其他类。前四类奖励加分按各学院2023年推免实施细则中的加分细则执行,其他类奖励加分条件如下:
(一) 交换学习院校是国际公认四大全球大学排行榜(ARWU、QS、THE、US News)2022年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的交换生,如未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的,不纳入学业成绩,不享受交换学习加分;如在推免工作开始前完成学分转换且纳入学业成绩,可享受加分。加分标准:在对方学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者计20分,达到3.5者计15分,达到3.0者计10分。交换学习院校是四大排名体系之外的高校,平均学分绩点达到4.0者计10分,达到3.0者计5分。
1.十二等级成绩换算方式
成绩 等级 | A+ | A | A- | B+ | B | B- | C+ | C | C- | D+ | D | E |
百分制成绩 | 95 | 90 | 85 | 81 | 78 | 75 | 72 | 69 | 66 | 63 | 60 | 不及格 |
2.五等级成绩换算方式
成绩 等级 | A | B | C | D | E |
5 | 4 | 3 | 2 | 1 | |
优 | 良 | 中 | 可 | 差 | |
百分制成绩 | 95 | 85 | 75 | 65 | 不及格 |
如有其他特殊等级成绩,请按百分制除以等级数再取均值。
(二)华大基因研究院联合培养且确保能完成培养周期的学生,计20分;参加西藏支教且确保能圆满完成两个月以上支教实习任务的学生,计20分。
未来加分项或分值如有调整,以当年推免通知为准。
六、遴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1.公布细则。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将经修订并经教务处审核后的本学院2023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在本学院内公布。
2.组织报名。组织学生报名申请,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指导学生填报材料。
3.材料审核、计分。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除公选课外的其它课程是否有缺考、缓考、不及格、重修的审核须以学校教务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据而非以成绩单为依据。计分要准确,并经学生本人确认。有争议的事项需提请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
4.学院审议。材料审核、计分、排名结果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议,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异议由学院负责处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情况经学院复议后,普通类和学术专长计划类按推免名额数(含候补)报学校教务处,退役士兵专项类报人民武装部。学院推荐学术专长计划人选时,须遵循宁缺勿滥原则,推荐人选须确实具备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学术培养潜质。
(二)学校审定
1.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对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形式、资格审核。
2.学校审定。教务处、人民武装部审核、遴选通过后,经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专门委员会审议、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获推免资格人选(含候补)。
(三)公示公布
拟获推免资格名单(含候补)在校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后,学校公布获推免资格名单。
七、前期预备工作具体要求及材料预计提交时间
(一)请各学院根据《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向学生公布学院2023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二)请各学院务必在学校规定时间前及时将2023届学生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完毕,并提前做好毕业年级学生的缓考安排,原则上要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缓考及成绩录入。
(三)请各学院在本学期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预报名,预填报《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和《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得分表》(附件2),提交奖励加分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计分、返给学生核分,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的前半周做好奖励加分、综合排名、学院内排名公示工作。所有申请和推荐材料提交学校教务处时间预计在2022年9月初。
(四)联系人:谢锦霞;联系电话:85217673。为方便工作沟通,请各学院推免工作联系人加“华师推免工作”Q群,群号:461201482。
八、其他
(一)研究生支教团类推免由校团委,思政人才专项类推免由校学生工作部(处)另文通知。
(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类和学科提升计划类推免于2022年7月前遴选完成,拟获推免资格学生不得再申请其他类别的推免。
(三) 退役士兵专项类推免计划将在2028届本科毕业生推免时全面取消,2022年9月1日后参军入伍的本科学生不再适用本专项计划。
附件:1.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
得分表
教务处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