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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日制本科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3-09 11:46:38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全日制本科转专业学生的课程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我校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全日制本科转专业学生课程认定实施细则,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课程认定原则

1.获批转专业的本科生,可按照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基本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将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提出申请认定为转入专业的课程。

2.已修专业课程(含大类教育、师范教育)不得认定为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

3.已修通识必修课和通识选修课不得认定为专业课程(含大类教育、师范教育)。

4.已修原专业课程申请认定为新专业的专业课程,由各学院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审核认定:

(1)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已修课程能等效支撑新专业毕业要求;

(2)一门课程只能认定一门课程,不得拆分或合并;

(3)低学分的课程不得认定为高学分的课程。

5.特殊情况必须由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递交书面报告说明认定理由和依据。

二、课程认定工作操作流程

1.时间要求:转入新专业的第一个修读学期内申请并完成课程认定。

2.学生申请:获批转专业学生填写《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课程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学院审批。学院需指定专人指导转入学生根据已修课程情况及转专业课程认定相关要求填写申请。

3.学院审批:学院严格依据课程认定原则,对学生申请表中所申请认定课程进行逐门审核通过,对不符合认定原则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依据审批结果在教务系统进行相应的课程名称性质等认定操作处理。

4.教务处复审:教务处对学院审核提交的课程认定申请及特殊情况书面报告进行复审。

三、其他相关问题

1.已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均须参加获批当学期已选修的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将如实记入学生的个人在校成绩册,并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2.转专业后,不得删除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成绩,所有课程成绩根据《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记入成绩单,并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3.所有获批转专业学生均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方予毕业。

4. 本办法适用于自2022年起获批转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附: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课程认定申请表

我校教务处

2022年3月9日

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课程认定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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