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本科优秀教师、优秀教务员、优秀实验员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引导教师立德树人、潜心育人,管理人员以师生为本、服务育人,根据《我校本科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华师〔2015〕153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优秀教师、优秀教务员、优秀实验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教师
(一)评选范围
2019-2020学年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师教育、专业建设等全日制本科教学领域做出贡献,具有示范与引领作用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积极承担本科教学任务;
(2)2019-2020学年至少主讲1门全日制本科正式课程,教学学时不少于64学时,且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不低于90分或在本单位排名前50%;
(3)近3年无教学异常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2.其它条件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课堂教学成效突出,善于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探索启发式、研究型教学模式,恰当运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过程,能够很好地引导学生学习和成长,课堂教学效果好;
(2)实践教学成效突出,在实验教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生课外科研、学科竞赛、毕业论文、实习、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创新创业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或贡献;
(3)教师教育成效突出,在教师教育课程建设与实施、师范生教学技能培养、师范生教育实践指导、师范专业认证、基础教育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或贡献;
(4)专业建设成效突出,在课程、教材、教学资源、专业认证等方面做出突出业绩或贡献。
(三)推荐名额
学校按各单位在职教师比例下达基本名额,根据教学改革与建设绩效分配奖补名额,各单位推荐指标见附件1。
为支持“新师范”建设,学校单列教学法教师评选通道。17个有师范专业的学院按照学院评选程序推荐1名教学法教师,全校通过遴选程序产生5名优秀教学法教师推荐人选。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委员会常委会根据教师业绩审定获奖名单。
二、优秀教务员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负责本科教学运行与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为广大师生服务;
2.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及时、准确地处理本科教学相关问题,成绩显著;
4.担任本科教务员两年及以上,2019-2020学年在岗,近3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推荐名额
每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推荐1名教务员。
三、优秀实验员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负责本科教学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实验实训教学条件建设与运行管理,以及参与辅助本科实验课程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积极为广大师生服务;
2.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熟悉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及时、准确地处理本科实验管理相关问题,成绩显著;
4.担任本科实验员两年及以上,2019-2020学年在岗,近3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推荐名额
每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推荐1名实验员。
四、评选程序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按一定比例提名,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差额确定候选人,全院教职工大会投票表决(须三分之二以上的教师参与投票,可采用线上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后报送名单给学校,学校遴选,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与人才培养委员会常委会根据教师业绩审定获奖名单。
五、推荐材料
请有关单位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一式一份附件2《优秀教师、优秀教务员、优秀实验员推荐汇总表》和附件3《优秀教师、优秀教务员、优秀实验员推荐表》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cnuzlk@scnu.edu.cn。
联系人:林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85216107。
附件:
1.2019-2020学年各单位优秀教师推荐名额
2.优秀教师、优秀教务员、优秀实验员推荐汇总表
3.优秀教师、优秀教务员、优秀实验员推荐表
我校教务处
2021年6月4日
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本科优秀教师、优秀教务员、优秀实验员的通知(教学〔2021〕35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