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新一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老师按要求填写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30005432@qq.com,纸质版交到学院办公室,截止时间为4月22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新一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咨询、论证、评审和专业指导,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决定开展新一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长期从事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含饮食制作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法律、传播、知识产权等方面研究的专业人才,均可作为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爱国敬业精神。
(二)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有创新精神。
(三)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或者相关专业研究5年以上,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了解和掌握本行业现状和发展动态,有相当的学术造诣或者作出过显著业绩。
(四)由所在单位或者3名以上(含3名)相关领域专家联名推荐。
(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专家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三、上报材料及要求
专家人选由二级单位推荐,各单位要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对本单位的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基本信息、业绩成果以及工作表现等进行审核,经集体研究后,切实推荐出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界公认、求实创新的优秀人选,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人事处师资培养科。
1.纸质材料:
《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附件1)2份,双面打印。该表“本人承诺”栏需推荐人选亲笔签字,“所在单位意见”栏需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材料:
《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附件1)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院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推荐材料”。请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一致。
3.提交时间:
2021年4月28日前。逾期未收到报送,视为无推荐。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20-85215091
联系邮箱:szke01@163.com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附件:
1.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
2.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新一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1年3月26日
文件下载: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表.doc
文件下载: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开展新一批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