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员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27日进行,届时近8000名考生在我校石牌校区和大学城校区参加考试。根据广东省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要求,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选拔在岗人员担任此次考试监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的重要形式,是各学科选拔优秀生源的关键环节,各二级招生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推荐在岗教职工参与监考工作,确保我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2.监考员必须是我校在岗教职工(有学校工资号),且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原则上不接受退休、校外人员和学生报名。
3.监考员必须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服从管理,按时参加工作,不得无故中途退出。
二、工作时间
1.岗前培训:12月25日下午(星期五)
2.监考时间:12月26日(星期六)、12月27日(星期日)
三、工作地点
原则上安排在大学城校区。如一定只能安排在石牌校区的,请附件备注注明。
四、推荐办法
请有意申请的老师填写附件表格在2020年12月6日周日中午12:00前发至李红贤老师的邮箱(122053945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手机号码+硕士生考试监考报名)。
五、我院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要求我院推荐参加监考老师的人数为35人。按照以往惯例,学院将按照学校监考酬金(招考处提供的去年监考酬金标准是260元/场)1:1给参加监考的我院教工配工作补贴,欢迎老师们踊跃报名。
六、学校总体工作要求
1.监考人员的健康码应为绿码,考前14天内无疫区集中地旅居史、无疫区集中地人员或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
2. 为避免学校重复安排,请各位老师勿在其他学院报名;
3.不得冒名顶替以及使用他人工资号报名参加监考工作,一经发现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4.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监考人员名单。
5.招生考试处根据考务工作需要,确定每位监考员的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以下达的《监考员监考通知书》为准,同时将名单反馈各推荐单位联络人。
6.部分监考员监考时间不足2天(如果仅能监考1天的,请在表格备注处注明监考时间),监考员须服从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违者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