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截至9.15)
各单位:
根据《我校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华师党委〔2019〕59号,以下简称“特支计划”)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特支计划申请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特支计划支持对象包括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五个层次。申请人根据自身业绩情况,对照华师党委〔2019〕59号要求,提出相应层次的认定申请。
二、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我校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申请认定表》(见附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出支持期内工作目标任务。
(二)单位推荐。二级单位召开学术分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人材料和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
(三)资格审核。人事处组织对申请人的材料和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审核。
(四)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并签订协议书。
三、说明及要求
1.已享受特支计划支持的人才,若新增业绩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可申请调整为相应层次支持。
2.申请人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认真结合自身实际和学科建设需要提出支持期内的工作目标任务。
3.二级单位应认真做好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重点结合学院和学科发展目标,对申请人支持期内工作目标任务作出要求。工作目标任务应以支撑学校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国家级高显示度成果为主,尽量在华师党委〔2019〕59号文列出的教学科研认定业绩中选填,原则上不得低于同层次引进人才的目标任务要求。
4.正在协议期的引进人才暂不纳入此次申请认定范围,待学校出台具体纳入办法后另行实施。
5.各二级单位办公室务必于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本单位特支计划申请人材料汇总整理后交至人事处。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智
联系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608室
联系电话:85211057
人事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