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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8批面上资助申请工作的通知(截至9.1))

2020-07-29 12:58:40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全体博士后:

现将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68批面上资助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过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20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全国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申请要求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5.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校人事处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7.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8.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网上申报起止时间

第68批面上资助:7月1日(星期三)至9月1日(星期二)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材料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报送至人事处

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需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申请人承诺”栏由申请人亲笔签字,由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3.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不再向联合培养的流动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其他要求

建议于提交纸质材料当天在线上传申请材料;如需对已提交的申报数据作修改,须在截止日期前联系人事处驳回。

、评审工作

具体评审方式与评审指标详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指南(2020年度)》(见附件材料)。

六、其他特殊说明

(一)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二)面上资助项目申请书封面的二级学科为此次申报的项目所属的二级学科,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三)填写“项目经费预算”前,务必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有关规定填写,我校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金不提留任何管理费。

(四)登陆账号密码与博士后进出站管理系统一致,若忘记账号密码,请按网页指引自行找回。

七、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智

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我校石牌校区行政楼608室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020-85211057

博士后之家网站:http://pd.scn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

附件: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工作相关附件材料



我校人事处

2020年7月27日

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工作相关附件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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