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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项目的通知(截止7.8)

2019-06-26 10:55:03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为高校就业创业工作服务的功能,广东省教育厅决定启动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项目作为专项纳入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统一按照《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管理,所需经费由课题研究单位自愿向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会申请资助。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项目的申报面向省内各普通高校,课题组成员应包含从事就业创业研究的专家学者和基层一线就业创业工作者。

(二)申报要求

1.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项目应紧密围绕我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研究和解决当前所面临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成果对政策制定有积极参考价值或对就业创业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

2.申报人需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事就业创业研究领域教师或基层一线专兼职就业创业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课题组成员要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良好的保障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具备支持课题开展研究的条件和政策。

3.申报项目需从课题指南中选择选题,明确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4.申报项目要重视不同类别学校、不同身份人员的交叉与组合。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就业创业研究和就业创业管理工作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决策参考的标志性成果。

5.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专著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时效性强的选题,要加快研究进度,按时高质量完成。

6.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凡未完成广东省教育厅立项的其他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由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把关审核。

7.本科院校每所学校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

8.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公示后立项。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

本次申报采取纸质申报并同时报送电子版(邮箱:dxcjyb@scnu.edu.cn)。

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提供纸质申报材料(《广东省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暂不用加盖公章,于201978日(星期一)前报送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就业指导中心 陈璐,电话:020-39311035。

地址: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就业指导中心。

  附件:1.2019年度广东省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广东省高校就业创业研究项目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创业学院

社科处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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