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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2019-06-18 10:16:07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9年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2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特组织我校“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课程应为已面向本科生正式开课的专业课,课程教学应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融合。课程授课形式可为面授课程或在线开放课程。

二、建设要求

1.教学内容与资源:积极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将创业知识合理、有序地融入课程章节与知识点;建设“专创融合”案例库、课件库、文献资料库等教学素材,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2.教学设计与方法: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注重案例分析教学,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管理人员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在专业领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鼓励课程建设为在线开放课程。

三、建设经费

学校将择优立项若干门课程,给予经费支持,具体资助金额、拨付方式和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四、课程验收

1.课程建设期为1-2年。

2.“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需达到下列条件:课程在建设期需面向学生开设,教学效果良好,编写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一本。并需达到立项申报书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程序

1.课程负责人填写《我校“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申报书》(附件1),交所在单位审核。

2.各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单位推荐“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附件2)。

请学院有意申报的老师于7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到emjwb@126.com。

六、材料报送

7月2日前,请各单位将各项目《申报书》(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创业学院(石牌校区原行政学院内社会服务处二楼,即行政礼堂前方草坪北侧),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成RAR文档,以“××单位 ‘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申报材料命名)发送至429266723@qq.com。联系人:侯永雄,黄子建,电话:85212265,18665582933。

 

附件1:我校“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立项申报书

附件2:××单位推荐“专创融合特色课程汇总表

 

                             教务处

    创业学院

 2019年6月17日

附件2:××单位推荐“专创融合”特色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1:我校“专创融合”特色课程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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