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我校国际暨港澳台交流评优工作通知(截止5.20)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国际化程度,做实做好学校“两高两化”建设工作,奖励和表彰在学校各领域的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树立国际暨港澳交流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从而更好地推动各单位积极有序地开展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我校国际暨港澳台交流评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内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个人
二、奖励类别
(一)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奖
(二)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优秀个人奖
三、评定数量
(一)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10个
(二)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优秀个人10人
四、评选条件
遵守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国际暨港澳台交流活动并对学校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有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9年5月13日下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我校国际暨港澳台交流评优工作通知》。
(二)2019年5月13日—5月19日各单位和个人填写《我校第二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先进集体奖申请表》及《我校第二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优秀个人奖申请表》,并于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将附有单位推荐意见和公章的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cnuinternational@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名称+评优或单位名称+个人名字+评优),表格纸质版交至石牌校区办公楼615室。各单位可自荐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并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优秀个人评选(若候选人超过2人,请标注推荐顺序)。
(三)2019年5月下旬,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定评优名单。
(四)2019年5月末,评选结果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1. 《我校第二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先进集体奖申请表》
2. 《我校第二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优秀个人奖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 5 月13 日
联系人:华老师、雷老师、沈老师
电 话:85211065
电 邮:scnuinternationa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