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我校首届“十佳国际学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我校首届“十佳国际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学风校风建设,表彰先进,树立典范,激励国际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积极宣传我校,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世界各国的友好往来和共同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我校首届“十佳国际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我校全日制优秀国际学历生
二、评选名额:10名
三、评选条件
(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三)按时完成学习研究任务,学习态度端正,学术表现优异。
(四)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审美情趣。
(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文体活动和志愿者活动等社会活动。
(六)积极参加学校或社会的实践活动,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播或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方面起到突出作用,以及在公益事业中有突出贡献。优先考虑已有实际报道或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者。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学院内进行评选,初步确定候选学生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日。
(二)提交材料
5月20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纸质版)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管理科,电子版统一压缩打包后发送至电子邮箱welcome2scnu@163.com,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十佳国际学生申报材料》。
2. 学生各类获奖或专利佐证材料、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证明(原件由学院审核,仅需提交佐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书写“与原件相符”字样,加盖学院公章);
3.《我校“十佳国际学生”推荐表》(一式一份,需由学院分管外事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
4.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如,有关推荐人的宣传报道等)
(三)学校终评
学校组织召开评审会,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选出我校首届“十佳国际学生”候选学生。
(四)公示
通过校园网公示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五)表彰
颁发我校首届“十佳国际学生”证书予以表彰。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5月13日
(联系人:欧阳辉、李爱英,电话:85210057,地址:石牌校区专家楼2层留学生管理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