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14、2015级同学:
2019年度辅修、双学位的毕业审核工作仍采用“学生个人申请、辅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已修辅修专业课程及学分(包括本学期在修课程 )达到该专业辅修、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毕业要求的2015级在校本科生及申请毕业后延长时间修读双学位的2014级学生。
二、证书申请程序
(一)5月7日前,学生填写《我校辅修、双学位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1)和蓝底大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主修毕业证书同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学号,办理辅修证书时使用),交主修学院教务员。
(二)5月11日前,主修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加盖学院公章后,由主修学院教务员转交给各辅修学院教务员。
(三) 5月17日前,辅修学院按照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审核学生是否达到所申请证书种类的毕业资格要求,填报《我校辅修证书申请汇总表》(附件2),经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批并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汇总表》电子版报教务处。
(四)5月24日前,教务处审核,确定辅修、双学位拟毕业学生名单,并下发各学院。
三、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一)5月18日前,完成所有毕业班辅修课程的考试及成绩录入(含毕业论文),并核查学生成绩修读状况,进行预审。
(二)5月30日前按照相关培养方案及学位管理条例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及学位授予审核。
审核通过者,将按流程办理相应证书。如达不到双学位规定课程学分要求,但能达到辅修规定课程学分要求的,可改办辅修证书;如达不到辅修课程学分要求的,不予办理证书,所修学分可申请转为主修专业的公选课程学分。
(三)5月30日前,辅修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进行双学位审核、表决,形成分委员会拟授决议。
(四)5月30日前辅修学院填写我校2019年辅修毕业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经学院分学位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名确认、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务科。
(五)7月5日前完成第二批辅修毕业及双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填报汇总表,所有学生必须全部明确结论。
(六)教务处统一制作、签印证书,由辅修学院发放辅修证书至学生,主修学院发放双学位证书至学生。
四、毕业资料归档
辅修学院教务员打印学生辅修、双学位中文成绩单三份:一份发给学生本人,一份交学生所在主修学院教务员(由主修学院教务员放入学生档案),最后一份交校档案馆。
辅修学院应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所有2015级(含退辅修学生)及2014级毕业后延长时间修读双学位学生的辅修成绩单等档案资料存入校档案馆。所有存档资料必须完整、准确。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2015级学生课程学分未达到申请双学位要求,需延长学习年限修读双学位的学生,请在2019年5月7日前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留级(降级、延长学习年限)申请书》(附件4)办理相关手续。2019年5月7日后教务处收到的申请书,不予批准办理。
(二)2015级学生主修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离校,辅修课程学分未达到双学位培养要求,可先申请辅修证书,填写“我校毕业后延长时间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二份,交主、辅修学院、教务处审批,在离校后6个月内(即2019年12月31日前),以旁听生的身份补齐辅修培养方案所缺课程学分,申请双学位证书(证书领取事宜将另行通知)。“毕业后延长时间修读双学位申请表”请于2019年6月28日前交辅修学院(已有主修学院意见),过期申请不予批准。辅修学院于7月5日前交学校教务处。
(三)2018年已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修读双学位或申请毕业后延长时间修读双学位的2014级学生都必须毕业离校,不能再以任何形式继续留校修读双学位。
(四)依教育部教学厅2014【14】函《教育部办公厅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文件要求,学校从2017年9月起已不再颁发双专业证书。
六、业务咨询电话
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020-39310016(孙老师)
南海校区:0757-86687828(高老师)
部分辅修学院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辅修学院 | 联系方式 |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 石牌校区文科楼704室 李老师 联系电话:85211407 |
心理学院 | 石牌校区心理学院101室 王老师 联系电话:85216822 |
数学与科学学院 | 石牌校区数学科学学院112室 张老师 联系电话:85655429 |
法学院 | 大学城校区文一栋212室 何老师 联系电话:39310505 |
文学院 | 大学城校区文一栋312室文学院教务办 黄老师 联系电话:39310282 |
betway必威西汉姆联官网 | 大学城校区文二栋学院211室 陈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39311159 emjwb@126.com |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