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人事处关于2018年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设置与评委库组建工作的通知
【温馨提示】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入库的老师于2018年11月19日前将附件2《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评委库入库专家基本信息表》填写完整并发送至hsjgyb@126.com,谢谢!
各单位:
为加强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及评委库(以下简称“评委库”)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华师[2017]13号)规定,现就2018年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设置与评委库组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依据
1. 《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
2. 《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华师[2017]13号)
二、学科组设置
为确保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华师〔2018〕139号)和学科发展情况,学校拟在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学科组26个。其中,以二级单位为组建主体,设置学科组16个;以学部为组建主体,设置学科组3个;以学校为组建主体,设置学科组7个。具体设置情况见附件1。
三、评委库组建
各学科组评委库在依托单位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和华师〔2017〕13号文第十四条规定,由组建主体负责征集专家组建并报学校备案。组建原则如下:
1.评委库的委员规模:各学科组评委人数为7至11人(需为单数),由组建主体根据实际评审需要确定,评委库入库委员人数应不低于学科组评委的3倍。
2.评委库的委员结构:(1)各学科组的评委库入库委员应包括校内(含院内院外专家)和校外专家,其中校外专家应达到入库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2)学科组的评委库入库委员所属专业应涵盖学校学科发展的专业与方向。
3.评委库的入库委员条件:以华师〔2017〕13号文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为准,即,(1)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2)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取得比较显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3)熟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基本政策,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原则性强、有全局观念;(4)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工作安排
1.各二级单位应积极组织本单位内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填写《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专家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由单位汇总并核对信息无误后,加盖公章,分别向相应学科组组建主体推荐。其中,组建主体属于学院的,提交到相应学院的办公室;属于学部的,提交到学部办公室;属于学校的,提交到学校评聘办公室。
2.各学科组组建主体及依托单位负责征集校内(含院内院外专家)和校外专家信息,汇总填报《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评委库入库专家基本信息表》,对照条件审核通过后,打印相应学科组的《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入库专家基本信息表》,加盖公章,并于11月20日前交至学校评聘办公室,电子版请以单位名称命名,发至邮箱:20101123@m.scnu.edu.cn。
3. 学校评聘办对各学科组拟入库专家人选进行复核后,更新备案评委库。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5091
联系地址:学校石牌校区行政楼603室
附件:
1. 2018年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拟设学科组列表
2. 我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学科组评委库入库专家基本信息表
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