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8-2019学年度国内交换生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2018年—2019学年国内交换生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换生名额
交换学校 | 名额 | 年级 | 交换时间 |
首都师范大学 | 10名 | 2016级 | 一学年 |
陕西师范大学 | 20名 | 2016级 | 一学年 |
南京师范大学 | 10名 | 2016级 | 一学年 |
西南大学 | 10名 | 2016级 | 一学期 |
东北师范大学 | 10名 | 2016级 | 一学年 |
新疆师范大学 | 8名 | 2017级或2016级 | 一学年或一学期 |
二、遴选程序
(一)学生根据交换学校专业设置情况选报交换学校和交换专业(选报专业必须与现修读专业相同或者相近)。
(二)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择优为学校推荐交换生候选人,每个交换学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及若干候补候选人。
候补候选人名额不限,但必须注明“候补”及学生考核排名情况。
(三)教务处根据学院推荐意见、候选人成绩排名、自荐材料等综合选拔候选人进行考核。
(四)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并公布交换生名单。
三、遴选要求
(一)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前3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且专业排名在前30%。
(二)交换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能够很好地完成交换学习任务。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适应能力,乐观开朗、积极向上。
四、材料上报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成绩单、自荐申请)交到学院211办公室。请各学院在5月23日前上报以下材料:《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国内交换生申请书》、学生学业成绩单、学生自荐申请等。
五、教务处联系人
郭老师(石牌校区行政楼207室),联系电话:85211092。
教务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