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2018(2)学期非正式课程的通知
为贯彻“立德树人,追求卓越,自主发展”的本科教育理念,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华师特质的本科生,根据《我校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改革实施方案》(华师〔2015〕47号)和《关于修订2017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方案》(教学〔2017〕40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7-2018(2)学期非正式课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加强实践育人工作,以创新精神为引领,以项目为载体,按照“自主参与,重在体验”的原则创设非正式课程,将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非正式学习活动纳入培养方案,鼓励和引导学生在自主实践、锐意创新和服务社会中个性成长、全面发展。
二、模块设置
非正式课程包括思想引领、创新创业、全球学习、朋辈教育四个模块。其创设原则、模块内涵、项目举例等参见《我校非正式课程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
三、项目管理
(一)小时计算
非正式课程以小时为单位进行记载。综合考虑难度、时间跨度、完成质量等因素,并对照正式课程学时所反映的学习量,规定非正式课程1小时相当于正式课程的理论教学4学时或实践教学8学时。所有非正式课程项目最低2小时/年,最高16小时/年,原则上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例如两年完成的学生科研项目,可认定32小时)。
(二)项目类型
每个非正式课程模块分为学校项目和学院项目两种类型。其中,学生工作部、团委、国际交流合作处等职能部门项目为学校项目;学院教师、学生个人或团队申报的项目为学院项目。
(三)申报管理
教务处在每个学期初/末接受非正式课程申请。学院/职能部门、教师、学生个人或团队均可作为主体进行申报;其中,教师、学生个人或团队作为申报主体的课程,应纳入课程申请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初步的统筹管理。所有项目应由学院/职能部门初审后提交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申报要求
根据《我校非正式课程实施方案(试行)》(附件1)指引,各学院按每专业1-5项规划和落实第一批非正式课程项目;相关职能部门统整已有的第二课堂等活动,规划落实非正式课程项目。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2017级同学与1月11日前将申请表发到emjwb@126.com。请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于2018年1月12日前将《我校非正式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2)、《我校非正式课程申请表》(附件3、附件4、附件5)和项目实施计划交至石牌校区行政楼20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cnupjb@126.com。
联系人:林老师、潘老师,联系电话:85216107。
附件:
1.我校非正式课程实施方案(试行)
2.我校非正式课程申请汇总表
3.我校非正式课程申请表(申请人为单位)
4.我校非正式课程申请表(申请人为教师)
5.我校非正式课程申请表(申请人为学生)
我校教务处
2017年12月28日
关于申报2017-2018(2)学期非正式课程的通知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