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指南的通知(截止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及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水科技[2017]9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8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
围绕我省 2018-2020 年水利工作重点和热点,结合水利工作中需要解决的课题,组织开展水利科技项目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提高水利创新能力,为水利建设和管理提供科技支撑。
二、项目分类
2018 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性项目2 类。对于符合条件,通过评审的项目列入 2018-2020 年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库,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库逐年滚动向前编制。2018 年度项目数量根据省级财政水利科技创新项目补助资金规模确定,项目通过竞争性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一)重点项目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印发的《广东省水利科技发展规划( 2013-2020 年 )》,围绕 2018-2020 年我省水利重点工作,申请单位结合自身优势,按照下列重点研究方向、重点命题项目和工程专题组织申报。每个项目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的不超过三年。重点项目的组织及实施优先考虑组建联合体及高水平研究团队的申报项目。
重点研究方向:
1.广东省河长制机制创新发展研究(如机制体制、保障体系、监测监控与管理考核等);
2.粤港澳大湾区水安全空间构建研究( 如水生态空间管控和指标体系等);
3.基于大数据的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研究;
重点命题项目:
4 .广东省洪水风险及保险制度研究;
5.广东花岗岩风化壳土壤侵蚀机理及水土流失防治技术研究;
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专题:
6.大型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管理模式研究;
7.高水压力富水生物环境下滨海深埋输水建筑物钢内衬腐蚀行为及防护方法研究。
(二)一般性项目
1.各申请单位结合水利行业工作中的实际科技需求,研究解决具体科技和工程技术问
2.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项目。
每个项目申报省级水利科技补助资金不超过 100 万元,实施期限不超过两年。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具备完成科研项目实力、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
(二)现有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申报 2018-2020 年项目,其中申报新项目可参与评选,符合条件的列入项目库,只有在完成现有项目的前提下,其申请的新项目才能竞争立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 1项新项目,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项目参与者前 3 名视为项目主要成员)。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以后3 年申报资格。
(三)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誉记 录和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的重要依据。
(四)有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单位必须出具自筹经费投入的 承诺函(包括自筹经费的来源和办法)。能自筹经费的项目单位在立项时可优先选择。
(五)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六)承担省级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不得转包给其他单位。
(七)申报和审批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8年1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含项目汇总表一份)报送至学校科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提交材料
(一)申请创新项目应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经费预算》、《科技查新报告》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并装订成一册。
(二)申请推广项目应提交《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 》、推广项目的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成果报告或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同意书(该同意书由技术成果推广依托工程的项目业主提供)等材料。
(三)申请配套项目应提交原项目申请书、批准项目的立项文件、签订的合同书以及项目实施工作大纲等材料。
(四)申报材料应提交详细经费预算,应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的各项支出要详细说明主要用途、与项目的相关性、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
五、联系人
刘晓艳 85211105 liuxiaoyan@m.scnu.edu.cn
科技处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