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的通知(截止12.11)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教改[2013]1号)有关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决策服务的功能,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纳入“强师工程”项目资助范围。
二、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的申报面向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和省教育研究院,课题组成员应当包含从事基础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和各地市基础教育研究机构。
(二)申报要求
1.2018年度教育科研重点项目应紧密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中有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内容,并结合我省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和解决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经征集选题并组织专家论证,设置了《2018年度广东省教育科研重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本次申报工作需按照申报指南所列的课题题目进行选题论证,不得修改和自拟题目。
2.申报人需具有高级职称,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学术梯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且具有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保障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良好条件。申报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应能保障充足的研究时间。
3.申报项目需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4.申报项目要重视学科交叉与融合。鼓励跨学科、跨学校和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5.项目研究要注重时效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作为主要成果形式。要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对于合作教育行政部门所需要的调研报告、咨询建议等,要加快研究进度,按时间高质量完成。
6.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凡承担我厅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一律不得申请。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也不得申请。
7.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后择优立项资助。省财政给予每个立项项目15~20万元的资助经费。
三、申报限额
我校申报限额2项。
四、申报方式和材料
《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交社科处30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 12月11日,如申报书填写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18613001327。电子版发送至linyi@m.scnu.edu.cn。
联系人:林依,电话:8521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