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截止10.16)
各有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科技司发布了《关于推荐2017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17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我校可以向省教育厅推荐候选项目1项,由省教育厅择优推荐参与全国评选,详细要求请见教育部通知http://www.moe.edu.cn/s78/A16/s8213/A16_gggs/201709/t20170922_315090.html。
有意参与项目推荐的老师,请严格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于2017年10月16日(星期一)17:00前将材料送达科技处。
联系人:梁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85211201
科技处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