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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首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评优工作通知

2017-02-22 14:23:46 来源:学院办公室 点击: 收藏本文


【温馨提示】请有意愿参与评选的老师于2017年2月22日(本周五)前将参评材料纸质版交至院办崔惠斌老师处,谢谢。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国际化程度,学校将开展我校首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评优工作,奖励和表彰在各领域的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从而更好地推动各单位积极有序地开展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具体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内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个人

二、奖励类别

(一)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奖

(二)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优秀个人奖

三、评定数量

(一)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先进集体5-10

(二)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优秀个人20-30

四、评选条件

遵守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国际暨港澳台交流活动并对学校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工作有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五、评选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7221日下发《关于开展我校首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评优工作通知》。

(二)201722132日各单位和个人填写《我校首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先进集体奖申请表》及《我校首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优秀个人奖申请表》,并于32日(星期四)中午前将附有单位意见和公章的表格电子版发送至scnuinternational@126.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单位名称+评优或单位名称+个人名字+评优),表格纸质版交至石牌校区办公楼615室。各单位可自荐参加先进集体的评选,并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优秀个人评选。

(三)20173月初,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定评优名单。

(四)20173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

特此通知。

 

附件:1. 《我校首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先进集体奖申请表》

      2. 《我校首届国际暨港澳台交流优秀个人奖申请表》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221

 

联系人:华老师、沈老师

  话:85211065

  邮:scnuinternationa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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