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财政资金执行进度的紧急通知
华师财务〔2016〕25号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及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省直部门综合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的暂行办法》(粤财预〔2015〕486号)的有关规定。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于近日发出紧急通知,将对已下达到学校的省本级支出(以字母“S”、“C”、“D”开头的项目)按照1-10月支出进度进行考核。凡10月底支出进度未能达到80%的,省财政将于年底按照不超过存量资金的20%的比例,统一收回省财政统筹。
截至2016年10月21日,我校财政性资金执行率仅为48%,离要求达到的执行进度还有很大的差距。请各项目负责人收到通知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
财务处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