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对课酬通知(10.13日截止)
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酬已统计完毕,请老师们于10月13日前到院办核对,以便及时准确发放。因课酬无法补差,请老师们及时核对,逾期未核对的老师,将按本次统计工作量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