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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高水平大学重点改革领域重大培育项目的通知(截止5.5)

2016-05-05 21:03:00 来源:院科研办 点击: 收藏本文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5月9日11:00前预报名给杨学萍。

 

为积极落实学校高水平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任务指标,引导各学科群增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快速提升学校科技创新水平,现在学校高水平大学重点改革领域中设立重大科技项目提升计划,遴选若干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结构层次合理的优秀研究团队进行前期培育,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及广东省科技重大专项、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等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培养一批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研究水平,有力支撑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任务指标实现。

二、培育原则。

重大培育项目应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聚焦重大科技问题,结合我校优势特色学科领域,跨学科、跨学院组建高水平研究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进一步增强学校科研优势和特色。

三、培育方式。

重大培育项目与高水平大学建设各学科群培育项目各有侧重,形成互补。重在支持各学科群单独难以统筹协调、跨学科群交叉的项目。重大培育项目研究团队应凝练重大科研问题,提出明确的培育目标和年度研究计划。

四、培育支持。

学校从重点改革领域经费中对重大培育项目给予启动经费支持。依托学院及学科群应对重大培育项目提供实施条件支持。学校定期对重大培育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实行动态管理。

五、重大培育项目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十三五国家科研发展规划和地方重大科研发展规划的要求

(二)应制定项目培育方案,明确培育目标、重点研究任务和年度研究计划。

(三)应明确培育期限,并争取获得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继续支持。

六、重大培育项目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预申请。请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积极动员组织,并于5911:30前将预申请名单报送至科技处,逾时不予接收。原则上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项。

(二)专家评审。各预申请项目于512日前提交《我校重大培育项目方案》(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培育立项的必要性、培育目标和重点研究任务、年度研究工作计划、领军人物和科研团队、已具备的科研工作条件和科研工作优势。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学校在对培育方案进行审查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六、联系人及方式。

项目管理科  邓开喜  85211103  dengkaixi@m.scnu.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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