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通知(5.15截止)
各有关学院:
按照科学技术部办公厅文件(国科办创[215]20号)要求,近期组织更新补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要求
(一)基本标准
国家科技专家库是科技创新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应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高层次专家组成。专家遴选着重考虑德才兼备,客观公正,作风民主,一线优先。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4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服务等工作。
(二)科技界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中央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
3.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10篇以上被SCI、EI、ISTP索引收录的论文。
4.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5.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二、程序
1、有意愿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专家,请直接与我处联系报名并申请专家账号;曾经参与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的在库专家,账号由科技部信息中心通过短信、邮件通知统一发放。
2、专家收到账号后,及时登录国家科技专家库服务系统(http://expert.most.cn),充实完善个人信息。
3、专家信息直接由线上推送,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请于各位专家务必于2015年5月15日11:00前网上提交。
4、今后国家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咨询和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将从专家库中抽选。请务必认真填写专家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记入个人和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联系方式:夏天 85211103 18666090514
科技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