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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征集(截止6.10)

2015-05-11 15:03: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本部各直属单位,各商会、协会、学会,各驻外经济商务机构,各中央企业,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

  为做好2015年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目的

  为加强商务战略和政策研究,繁荣商务理论,鼓励全国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工作的单位及个人提高研究质量与水平,加快培养商务研究人才,建立健全商务领域科研工作的激励机制,我部设立了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05年以前为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是面向全国的社会科学类奖项,用于奖励商务领域具有前瞻性、创见性,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的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以及对政府决策和实际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评委会设置

  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组织机构由领导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商务部领导担任领导委员会主任。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相关学科和行业有造诣的学者及专家担任。秘书处为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的常设机构,设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三、奖项设立

  成果奖按论文、著作、报告和政策调研(均非涉密)4个类别征集作品,论文、著作和报告均分为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和国内流通3类,政策调研不分类,总计10类奖项。每类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优秀奖数量约为每类参评作品数量的10%),如无相应等次作品,奖项可空缺。

  论文类征集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类征集正式发行的书籍,报告类征集已完成的课题,政策调研类征集政策分析建议类的内部调研。
四、参评办法

  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秘书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受理2015年参评作品申请。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业务工作的人员或单位均可报送作品参加评选。参评作品范围包括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商务领域出版的书籍,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学术理论价值的社科类研究作品,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参评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迟于规定日期(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寄出的作品将不被受理。
五、申报步骤

  (一)登陆http://cgj.mofcom.gov.cn/在线填写申请信息。

  (二)打印在线完成的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三)打印《承诺书》并签字。

  (四)邮寄加盖公章的申请表、签字的《承诺书》、作品6份,其中,著作类应为6本正式发行的书籍,论文类、报告类和政策调研类样刊一份及6份打印件(需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作息)。此外,报告类因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委托单位或立项单位正式委托立项并评审验收的课题研究成果,需一并邮寄相关证明材料。

  六、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秘书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1号楼209,邮编100710

  电话:010-6426 9020

  传真:010-64294443

  电邮:chengguojiang@ec.com.cn

商务部办公厅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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