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广东省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截止3.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广东省第三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粤办函[2015]113号)的有关精神,现将我校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专家推荐条件与职责:按照粤办函[2015]113号(附件1)文件的要求执行。
2.专家推荐工作: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者填写《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登记表》(附件4),所在单位在表格的“专家所在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起,于3月13日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石牌校区行政楼606室)。同时将上述登记表、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0101123@m.scnu.edu.cn。
3. 报送材料一律按表格式样统一规格,请不要自行调整表格格式,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所有材料均要求用A4纸规格正反面打印。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5215091
附件:
人事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