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日,学校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华师[2014]117号)。现将主要精神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止到 2014 年 8 月 31 日仍在编在岗且在聘的专业技术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附近条件申报,详见附件) 二、岗位及任职条件 本次岗位聘用属于岗位层级聘用。即聘期内,若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层级(层级指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发生晋升变化,其岗位等级(等级指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十三级)执行新聘岗位层级的最低级。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一)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任职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向学院申报。 申报截止时间:2014 年 9 月30 日。申报人向所在单位填报《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报表》(附件 1),并提供相关有效佐证材料。 申报成果统计截止日期为 2014年 8 月 31日。 请在9月30号前将有关材料交至学院办公室王鸣老师处。同时发送相关申报表格和汇总表格至pangx301@126.com. 敬请周知!
学院办公室 201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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