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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2014(1)学期 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及材料回收归档的通知

2014-01-03 10:22:00 来源:院教务办 点击: 收藏本文

根据学期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于201412122进行。为了做好成绩录入相关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准备工作

1、任课教师上网核对课堂学生名单,如有错漏,请与开课院(系)教务员联系调整。

2、开课院(系)教务员确认本学期课程、任课教师及学生名单,以上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开始成绩录入工作;

3、成绩录入密码:已经发放给任课教师。

查看任课教师录入成绩的状况:“锁定”,表示该课程尚不能录入成绩,请与教务处联系改变课程录入状态;“录入”,表示该课程尚未录入成绩;“提交”,表示该课程已完成成绩录入。

4、多个教师开设一门课程的,应由主讲教师(即排名第一的教师)登录成绩;

5缓考处理:缓考学生必须在考试前填写缓考申请表,报主修学院及开课单位备案,并由学生所在院系教务员在系统中设置缓考标记。开课单位在下学期录入缓考成绩。

 

二、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打印成绩表及试卷分析表

1批改试卷: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结束后四天内完成试卷批改、统分工作,并认真核查。

2录入成绩:经核查无误后,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四天内登陆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登分录入。其中,重修生、缓考生成绩一律交开课单位教务员录入。(注:录入成绩具体流程参见附件一)

3打印提交成绩表和试卷分析表:任课老师提交课程成绩后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执行课程考试试卷质量分析报告,打印输出成绩表和试卷分析报告并填写存在问题分析与相关措施后亲笔签名,联同其他考试材料交院(系)教学办归档。

 

 

任课 教师在提交试卷时务必按规定提交以下资料:

1、期末考试命题审批表

2、考试科目内容/学习水平双向细目表

3、试卷复印件

4、试卷参考答案

5、我校考试质量分析表

 

6、学生答题卷

注意事项:

1成绩录入时间限定

从第一次保存成绩开始,三天后系统自动关闭,所以任课教师必须在三天内完成该科课程成绩录入工作。

2、试卷质量分析报告是依据课程期末成绩自动生成的,所以请通知各位老师注意:

如需由系统自动生成试卷质量分析,期末成绩栏必须录入期末考试成绩。

3、按学校《考试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考试成绩由院、系教学办公室在考试结束后四天内向学生正式公布”,所以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四天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三、院(系)回收、确认《成绩单》和《试卷成绩分析报告》

1、在201437日之前各院(系)必须向任课教师回收、确认所有本学期开课课程的书面《成绩单》及《试卷成绩分析报告》。

2、各院(系)教务员应将任课教师上交的成绩单与系统中成绩核对,保证成绩单准确无误,以示负责。

 

四、成绩公布

院系教务员应在下学期开学后二周内打印学生学期成绩单,发放学生核查,以便学生及早了解自己成绩状况。

操作方法: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查询、打印—个人成绩打印

 

五、成绩更正说明

成绩录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成绩一旦提交,如无特殊理由,一律不得更改,否则,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教学事故。

确实由于特殊原因,须履行如下手续任课教师填写《我校学生成绩更正审批表》,随附经院系确认的试卷复印件等资料,经所在教研室或系审批、分管教学领导核准,由学院(系)教务员在系统中提交更正申请后,将所有申请材料交教务处审批。按学校相关规定,对于成绩更正人数超过该教学班总人数3%者,还需提交经院系教指委确认的情况说明。

注:没有参加网络选课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获得本课程成绩。教务处也不受理由于选课名单出入而提交的成绩更正申请。

成绩更正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14321(即下学期第四周)。此后一律不再受理。

 

六、咨询电话:39310193393100198521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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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我校课程考试成绩录入操作流程

附件二:我校学生成绩更正审批表

教务处

20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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