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3年校内机动车出入证、停车证的通知
按照《我校关于交通秩序管理的暂行规定》,现将2013年办理和更换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停车证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13年3月6日至3月31日, 2013年4月1日起旧的机动车辆出入证、停车证作废。
二、办理地点:保卫处交通防火科(第三课室楼东侧小楼二楼)电话:85211119。
三、各类车辆办理、换证所需证件:
1、住校内的本校教职工(含住教师村的兄弟院校教职工)车辆,车主需带2012年停车证、工作证、行驶证;非本校教职工车辆,车主需带2012年停车证、行驶证、户口本或房产证办理并续交停车费;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的车辆带户口本、行驶证(两证姓名须一致)并续交停车费。
2、住校外教职工需带工作证、行驶证办理有效期两年的出入证,办证费120元。
3、接送附小、附幼学生的车辆,车主带行驶证、学生卡和学校证明办理临时出入证。
四、学校交通门禁系统采用“粤通卡+电子标签”作为出入凭证以实现不停车快速通行和一车一卡管理。办理校内机动车通行证、停车证的车辆需办理粤通卡和电子标签,然后到保卫处交通防火科通过系统授权办证,否则车辆在进出校门时只能领取临时卡并按临时车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