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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2013-03-06 16:36: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类别
第一批项目包括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和省院全面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其中,省院全面战略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应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与中国科学院有关研究院所联合申报,我校可以参与该类项目申报(详见附件1)。省部产学研项目申报类别如下:
(一)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
本专项采取组织申报方式。鼓励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发挥本单位学科或专业的人才、技术优势,组织高水平的创新团队与广东企业合作共同实施重大专项。
项目资助总额度每项不超过1000万元,本年度资助不超过300万元,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经费的25%。
(二)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1.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专题(专题编号:0901)
(1)主要面向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与高性能复合材料、新一代无线通信与互联网、生物、生态农业和海洋工程等领域
(2)申报本专题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具前瞻意义的研究目标和方向,研究团队研究基础扎实,项目完成时应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
(3)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为50~8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经费的25%。
2.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专题(专题编号:0902)
(1)重点面向高端纺织、新型建筑材料、高端精密金属制品、高性能轻工机械装备的制造和工艺,食品加工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
(2)申报该专题项目要求有专有技术、新知识产权的形成,明确、可验收的技术指标,项目完成时应完成中试。
(3)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为50~10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经费的25%。
3.产学研合作重大成果转化专题(专题编号:0903)
(1)主要面向节能减排与绿色制造、先进制造装备、高端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动植物良种等领域
(2)申请该专题的项目要求知识产权边界、归属清晰,有确定的专有技术、知识产权转移、转化,项目完成时成果转化形成的主导产品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动植物良种推广收益达到1000万元)。
(3)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经费的25%。
(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请各老师关注是否可以合作申报)
  1.高水平产学研合作研究院(专题编号:0904)
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市、产学研结合示范县(区)政府与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国家级科研机构以及境外高水平大学共同建设服务区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高水平研究院。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鼓励在平台建设、管理模式和产学研机制上创新。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研究院建设总经费的15%。
2.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联盟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专题编号:0905)
重点支持已批准建设、考核达标的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联盟依托核心成员单位建设面向全省服务本产业、行业,市场化运作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鼓励在平台建设、管理模式和产学研机制上创新。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平台建设总经费的25%。
  3.院士工作站(专题编号:0906)
重点支持省内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专业镇及高新区等科技园区,以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为导向,引进省内外院士及其创新团队作为技术核心,在企业组建广东省院士工作站,联合攻克产业关键、共性技术,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养高水平技术创新人才。要求有良好的基础、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院士工作站建设总经费的25%。
4.企业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专题编号:0907)
 重点支持企业与国内外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设服务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项目要求有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鼓励在平台建设、管理模式和产学研机制上创新。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项, 资助经费不超过平台建设总经费的25%。
5.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专题编号:0908)
重点支持在企业、省级专业镇、省级以上高新区和产业转移园区等,建立多学科、多领域合作、长期服务于企业、产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凝聚一支高层次、高水平、稳定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团队,形成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要求有良好的基础、明确的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实施期内开展的研究课题,鼓励多高校(科研机构)、多学科共建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
本专题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资助经费不超过工作站建设总经费的25%。
二、申报要求:
(一)应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申报。鼓励企业作为项目主承担单位。联合申报单位之间须签订责权利明确、合作期限在3年以上的产学研合作协议。
(二)研发与产业化项目中的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以及产学研合作创新载体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完成时获得的关键技术或产品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部件或软件应实现国产化,申请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60岁以下(两院院士除外),其中产业前沿技术研究专题的项目负责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
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可领衔申请1项产学研省部合作项目。在研产学研省部、省院合作项目合计超过两项(含两项)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请2013年研发与产业项目。
未经批准有逾期未验收的产学研省部、省院合作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含参与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能申报2013年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项目。
(四)项目申报时须提供自筹配套资金承诺证明,该承诺函请加盖各二级单位公章。
三、申报方式
2013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广东省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http://pro.gdstc.gov.cn/stms/main.jsp)。已有账号的教师请自行登录该系统进行申报。没有账号的教师请联系本单位科研秘书新建账号

四、申报时间
(一)3月29日上午11:00前,请各申报单位(即学院)完成网上申报(重大专项除外)
(二)3月30日~4月10日,打印状态为“等待科技厅受理”的申报书
(三)4月10日上午11:00前,请单位统一将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双面打印)提交至学校科技计划科(行政楼314房),同时填写《各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发送电子版至kyc13@scnu.edu.cn,创新载体建设项目请将纸质版申请书送至行政楼301房,并发送《各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至xkb2@scnu.edu.cn
五、联系人
创新载体建设项目:赵春琳 85217435 xkb2@scnu.edu.cn
其他类别:刘晓艳 85211105 kyc13@scnu.edu.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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