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面向能源的光电转换材料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公布“面向能源的光电转换材料”重大研究计划2013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本次公布的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纳入2013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集中接收范围,国家基金委截止申报日期为2013年3月20日16:00时。
一、申请条件
本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
二、限项规定
1.该项目的限项规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限项规定执行。
2.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重大研究计划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通告和项目指南,不符合通告和项目指南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本重大研究计划2013年度只接收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申请。
3.本重大研究计划培育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4年1月-2016年12月”;重点支持项目资助期限为4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14年1月-2017年12月”。
培育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均不得超过2个。
4.根据项目指南公布的拟资助研究方向,申请人可自行拟定项目名称、科学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相应的研究经费等。
5.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重大研究计划”,亚类说明选择“培育项目”或“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选择“面向能源的光电转换材料”,根据申请的具体研究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6.申请书的报告正文应当按照重大研究计划正文提纲撰写。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研究计划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报告正文的“研究基础”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该项目的具体通知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知通告”(http://www.nsfc.gov.cn/Portal0/InfoModule_396/51153.htm)。
该项目采取网上在线方式进行填写,如欲申请,并请联系科技处计划科张来策(85211103)开通申请账号。
科技处
201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