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事处《关于绩效工资和离退休生活补贴补发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各单位: 接省人社厅通知,现就绩效工资和离退休生活补贴补发事项通知如下: 1.补发月数 工资统发人员:19个月(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工资非统发人员:20个月(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 2.计发办法 按文件规定分段计算。即期间如有正常晋薪,或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晋升,或行政级别晋级,或离退休等发生工资变动的情况,则按分段进行计算补发金额。 3.补发方式 随2012年12月份工资一起发放,其中工资统发人员的补发存入建行工资帐户,工资非统发人员的补发存入工行工资帐户。 人 事 处 财 务 处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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