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申报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2〕35号)的 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校今年的珠江学者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作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做好珠江学者岗位 设置申报;第二步,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由学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珠江学者候选人,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岗位设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 09〕22号)精神,岗位设置的范围包括:①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原则上在二级学科设置);②省级以上重点实 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建设的科研创新平台;③教学科研实力雄厚,处于国内或 国际学科发展前沿,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新兴交叉学科。 2、各二级单位应结合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按照《实施办法》中有关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的原则和条件,确 定拟设置的珠江学者岗位,明确每个岗位拟重点突破的研究方向、任务与目标。 3、若拟设岗学科跨两个或以上二级单位的,请各单位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申报工作。 4、若一个二级单位拟推荐两个或以上拟设岗学科的,请确保设岗申报材料里面不能重复使用同一材料 (含队伍人员、科研成果等)。 5、由二级单位填报《拟申报珠江学者设岗学科计划表》,于4月11日(星期三)下午下班前交人事处 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并请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联系邮箱。 6、各二级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设置申请表》,于4月19日(星期四) 下午下班前交人事处高层次人才管理办公室,并请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联系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5211061、13580370823 电子邮箱:316liuhao@163.com 办公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506室 人 事 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