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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通知

2011-11-02 14:56:00 来源:未知 点击: 收藏本文

文科各院系、各单位:

  接教育厅通知,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已开始接受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和选题范围
  (一)课题类别。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属厅级课题,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资助课题、重点自筹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一般自筹课题。委托课题由省教育厅以直接委托的方式发放。资助经费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须按1:1的比例提供配套研究经费,自筹经费研究课题申报人所在高校,须按照省教育厅为“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提供的经费资助额度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
  (二)选题范围。所选课题属《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附件1)提供的课题。自定课题不予受理。如需细化研究方向,可在课题主标题下设置副标题。
  二、课题立项
  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共设委托课题2项,重点课题54项,一般课题为83项。委托课题、重点课题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一般课题原则上为一年。
  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申报条件、名额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条件。每位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课题(作为课题的负责人或课题参与者)。申报者必须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岗专职人员。其中“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课题只限一线专职辅导员申报,对获批准立项的课题项目,将安排专门导师指导课题研究,同时鼓励辅导员积极申报工作实践相关领域的课题。
  (二)申报名额。本次我校申报名额为12项。
  (三)请申报者于11月17日之前将纸质《课题申报书》3份交至社科处进行校内初评,评审通过的项目由我处统一通知申报者。并于11月23日前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课题申报书》正式版3份送交社科处(校办公楼312室),逾期恕不受理。联系人:谢海波,联系电话:85211307。
  四、其他事项
  (一)《课题申报书》填报要求。《课题申报书》采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二)在线填报。本次课题的评审工作将在线进行。请经学校初评通过的申报者登录: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http://szky.scnu.edu.cn,在线填写申报书。
  (三)课题申报者要认真对待申报工作并具备按时保质完成课题研究的时间、精力及其他相关条件。省教育厅将根据《广东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管理实施细则》严格课题管理。凡不能按时按质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由广东省教育厅撤销课题,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如属资助经费课题,将依据有关规定追回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指南
2011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书

 

                               社科处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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