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的通知
文科各院系、各有关单位:为鼓励我校优秀青年教师积极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增强申报高层次科研项目的竞争力,我校特别设立“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下简称培育基金项目)。2011年培育基金项目现已开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1. 申请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在2011年1月1日(含)未满35周岁。2. 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望获得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项目申请人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3. 近3年获得博士学位且从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教师优先支持,未获得博士学位者须同时具有两位同行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二、申请程序1. 申请人下载填写《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见附件)。2. 申请人双面打印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附件证明材料打印1份即可)交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3. 各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1月4日前将申请书及申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统一报送至学校社科处。三、其他说明1. 项目研究期限为2012年1月—2013年12月。2. 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纯理论性研究项目和实验性、应用性研究项目可适当区分资助额度)。3. 有关培育基金详细情况可参阅《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培育基金管理办法》(见附件)。4. 联系人:李秀娟 020-85215762、85211099社科处2011年10月17日附件:申报材料.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