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公章定期前往南海校区盖章的通知
兹定于每月第二周周三全天(本月为19日),由院办工作人员将学院公章带往南海校区盖章。请老师们周知,并提前安排好盖章事宜。
特此通知!
院办 2011-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