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报送电子版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接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报送电子版成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第8号),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档案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成果报送材料要新增“电子版”,材料包括:2份电子版成果(含项目最终成果和成果简介)、2份《结项审批书》、5套纸质匿名最终成果书稿。修改后复审的项目,需报送2份电子版成果修改稿和2份纸质版“修改说明”。 请各管理单位及时告知相关科研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按照此通知执行。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2月25日 |